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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开饭店租房子,签了五年合同,现在不想开了,根据以前签的合同,要付3%的违约金,我想问一下,这个自己签的合同,有没有法律效力,我是不是必须赔偿 [提问时间:05-04]

提问人:137*****648   所在地区:江苏省 南京市

许国喜律师回复:向TA咨询

一般是有效的,如果房东要赔就要赔。

回复时间:05-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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