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许国喜律师网

执业证号:13201201510570789

执业时间:第 11

服务时间:8:00--19:00

所在城市:江苏省 南京市

法律咨询

本人于4月12日在XX公司入职劳务工,于6月11日离职,我做了俩个月,因公司合同要求未做满三个月会有一个违约金,导致离职工资扣除违约金并未发放到我手中,请问此公司的劳务合同符合法律效应嘛? [提问时间:07-21]

提问人:155*****759   所在地区:江苏省 南京市

许国喜律师回复:向TA咨询

违法金无效,可以打12333投诉。

回复时间:07-21

同类问题